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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方明确通知: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权威解读来了!

发布:2023-03-29 02:23

房地产税还来不来?


此前坊间一直有房地产税要取消的传闻,今天官方给出权威的答案了!


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在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时称,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财政部把“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视作是2021年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


这说明,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将会继续推进,而不是取消!这是官方给出的信号!


此前,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说明表示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


在征税对象和纳税人上面,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今年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其中一项内容是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随后公开表示,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


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决定》,具体试点地区将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还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试点地区房地产税税率、计税依据、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将在前述文件中逐步明确。


根据《决定》,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稍早前曾解读称,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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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称,房地产税试点期限为五年。


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那么,国家为什么选在房地产市场疲弱的时候,启动试点工作?这里面有很多复杂的因素,但以下两点很重要: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中国从2021年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房地产税试点启动是很有必要的,它是一个重要象征。


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两点,一是构建新的税收体系,给地方政府运转提供保障;二是增加房子的持有成本、空置成本,更好调控房地产市场。


近年来,中国富裕阶层习惯于把财富配置在房地产领域,造成了资源堆积和中低收入人群购房难度提高。


要在共同富裕上取得进展,房地产是不容忽视的领域。房地产税说了很多年,由于情况复杂一直没有实质性启动立法。在这种情况下,启动试点,让这项工作往前推进,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所以,国家选择在这样的时间点启动试点工作。从这个角度看,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公布,应该不会晚于二十大召开,很有可能是在明年一季度。


第二点,先搞试点,积累经验之后再立法。这样对房地产行业的冲击最小,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房地产税长期悬而未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选几个城市搞试点,让大家见识一下房地产税到底是怎么回事,会有“靴子落地”的效应。


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再在全国立法、推广,显然是更审慎、更负责的做法。毕竟,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非常特殊,国内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情况千差万别。不试试看,谁的心里都没有底。


人大授权之后,试点工作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不可能出现推迟的情况。早点确定试点范围,早点确定合理的试点方案,有利于消除疑虑。


而且,在市场偏弱的时候出台试点方案,可能做得更理性、温和。


那么哪些城市、省份最有可能纳入试点?有一些专家建议,深圳、浙江、海南纳入,还有人建议上海、重庆从老试点转为新试点。


我的看法是:房地产税试点不是惩罚性措施,不是谁房价高、涨的多就试点谁。而是要给全国立法积累经验。


所以最正确的做法是:在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片区,各选择至少1个人口增长迅猛、人口增长一般和人口流失的城市。


这里面既要有深圳、上海、杭州这样的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还要有中西部大城市,以及东部、中部、西部的普通地级市、普通县城。最好能有9到12个城市,才能真正积累出有价值的经验。


如果只在大城市、经济发达地级试验,将来还是无法全面推进立法。未来受房地产税影响最大的 ,反而可能是中西部的四五线城市。


此外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财政部的这篇新闻通稿,上向我们公布了2022年财政政策的“底牌”。


下面是2022年财政政策的一些要点:


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提升政策整体效能。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6个方面:


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


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其中“政策发力适当靠前”,“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以及“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最值得关注。


这意味着,2022年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这对于实体经济、股市和楼市都构成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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