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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发布:2023-03-28 23:16
婚前,如果只写一方名字、且靠个人财产全款支付或贷款支付房屋shou付,则房屋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如果夫妻共同使用夫妻财产还清了贷款,且登记于shou付人的名下,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据较高人民法院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若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shou付款并贷款,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shou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此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未经归还的贷款亦属登记一方债务。双方婚后出资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所增值的部分,在离婚时应按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登记一方为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离婚时,若双方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为原则,判决处理财产,并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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