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子仍旧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男方拥有证据证明他有出资,女方也应该偿还男方房款。如果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获得了房产证,则显然该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婚前拥有者,在夫妻分割财产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婚前财产;二)人身损害索赔或赔偿款;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由一方独享的财产;四)一方专有的生活用品;五)其他被视为一方财产的财产。
「结婚前买房,双方名字如何登记?」
法律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就财产实行协议,约定归个人或共同所有,应以书面形式记载,从而为双方制定约束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协议。
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约定赠与另一方自己所有的房产,而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回赠与,另一方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较高人民法院就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作出解释。
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一方把其全部房产赠与另一方或共有时,如赠与方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取消赠与,另一方要求判令恢复履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做出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