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商品房现售需要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需要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因此,如果燃气未通,则该房产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是不可以进行交房的。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合法的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许可和建筑许可证、合法的开发建设手续,并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完成竣工验收
已经落实拆迁安置
_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以确保交付使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