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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提高月缴存额(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3-09-17 12:59

本文目录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高月缴存额(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什么意思?)_图片1
  1. 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什么意思?
  2. 2021天津公积金基数调整步骤?
  3. 公积金月缴存额480是什么意思?
  4. 2021年公积金调整方案?

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什么意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每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比如:某职工2010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2011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15%,具体由单位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内确定。

2021天津公积金基数调整步骤?

1.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转年的6月30日。在一个缴存额调整年度内,除工作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外,职工月缴存额保持不变。为做好2021年7月份的缴存额调整工作,出台了本通知。

2.职工缴存额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如何认定?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按照往年的政策来看,去年的缴存额调整工作,是从2020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不做调整,zui低不得低于2050元,zui高不得超过25983元。

3.缴存基数有上下限要求吗?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zui低不得低于我市上一年度zui低工资标准,我市上年度职工zui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因此,职工缴存基数zui低不得低于20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zui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730元。

对于新聘用的职工来说,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按照2020年的政策来看,新录用职工是这样确定的,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4.单位如何确定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就缴存比例的变化来讲,今年制定的缴存比例政策与去年是一样的。

5.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2020年缴存额调整政策中提到,经营困难可降低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6.新调入职工在调入单位核定缴存基数时,与职工工作单位变动及原单位工资有没有关系?

新调入职工在调入单位核定缴存基数时,与其工作单位变动次数及原工作单位工资收入无关,仅以新调入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按规定核定缴存基数。

7.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核定首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核定缴存基数是否是一回事?

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年度调整时的缴存基数核定不是一回事。

8.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如何核定?

新招用的职工从到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以缴存首月录用或调入单位的全月应发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20年1月至12月新招用或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招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0年12月在招用或调入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新招用和新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时缴存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

9.单位从哪里领取缴存比例申请表?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10.单位从哪里领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11.单位可以从哪几种渠道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

单位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1)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单位网上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缴存调整清册》(以下简称《调整清册》)并确认提交。

(2)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办理缴存额调整。单位到管理部领取“调整清册数据盘”,复制或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填写《调整清册》并生成“调整清册文件”。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及“调整清册文件”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3)到管理部领取《调整清册》,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及《调整清册》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12.单位调整后首月如何缴存?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后,首月按照调整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管理部业务柜台或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当月无新开户、启封、封存、个人补缴的,只需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当月有新开户、启封、封存、个人补缴的,单位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

公积金月缴存额480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80即每个月缴存公积金480元。

其计算公示如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本人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

2021年公积金调整方案?

2021年公积金有哪些新调整?

一、多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是一年调整一次,近期有不少地区已公布了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有些地区上调缴存基数的上限,但也有地区下调了缴存基数的上限,具体如下:

1、据了解,多数地区是上调缴存基数的上限,但是缴存的比例基本不变,上调缴存基数上限的主要有深圳、广州、韶关、中山、潮州、佛山、昆明、柳州、福州、长春、榆林、郑州、盐城、西安、重庆等。

2、目前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主要是云南大理州,2020年度缴存基数为24729元,2021年则下调了87元,变为24642元。

3、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意味着职工到手的工资可能会有所减少,但是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变多,在将来贷款购房时,贷款额度将会得到提高。

二、部分地区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早前,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但现在部分地区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在2020年度,有部分地区鼓励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目前,2021年度也有部分地区推行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比如说重庆、天津等,就天津来说,若是存在职工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目前,西安、广西、长沙等地区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但是要在医保无力支付,也无其他保险保障的前提下,并且病症属于重大疾病,比如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等,满足这两个条件便可提取公积金。

3、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据了解,部分地区老旧小区改造也可以使用公积金了,比如天津、太原、呼和浩特、长春等,这些地区一般是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是要求提取总额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部分。

三、部分地区推行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据悉,不少地区开展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工作,比如上海、合肥、苏州等8个城市针对公积金异地提取实行一网通办理试点,河南多地住房公积金实现跨省通办,北京将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这样一来,职工后期购房、租房会更加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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