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南宁安居房申请条件?
- 安置房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吗?
- 广西南宁廉租房如何办理?
- 南宁安置房查询平台?
- 南宁市安置房能转让吗?
南宁安居房申请条件?
南宁市保障住房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队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80%
安置房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吗?
安置房是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一般情况下自建房安置区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办营业执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产或者商住房产才行的。
广西南宁廉租房如何办理?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所在区办事处提出,各区办事处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房委办。
4、复核: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市房委办。
5、核准和公示:市房委办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