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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一个房子可以进行房屋拆迁改造呢?

共3个回答
  • 青灯常在头像
    青灯常在
    热心网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已经被废止,但是对于房屋补偿来说新旧法并没有区别,都是依据当地房屋的市场价作为补偿的依据,可以参照所所拆迁房屋周边房屋的市场价作为参考。
    回复于 2022-10-25 04:13
  • 人生如秀头像
    人生如秀
    热心网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据说被废止了,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日期:2011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1日)替代。

    但是,只要用公共利益的名义,基本都可以拆迁。或者说,作出拆迁、征收的决定,并不需要被拆迁人的同意。而公共利益的界定,在操作时也很含糊。
    回复于 2022-10-25 00:42
  • 不想当房奴头像
    不想当房奴
    热心网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从上面列举的法条可以看出,如果政府想拆迁的话,是非常容易找到理由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来说,能争的只是补偿金额的多少。
    回复于 2022-10-2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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